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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址:廣東省中山市三鄉鎮烏石村萬里路2號16卡首層
發布時間:2021-04-02 11:15:54
| 事業單位法人信息 | |||
|---|---|---|---|
| ?基本信息 | |||
|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: | 12440105455371289W | ||
| 單 位 名 稱: | 廣州市海珠區人民政府征用土地中心 | ||
| 單 位 狀 態: | 正常 | 法定代表人: | 金曉華 |
| 經 費 來 源: | 財政補助一類 | 開 辦 資 金: | ¥176.0萬元 |
| 設立登記時間: | 2003-09-23 | 證書有效期: | 2016-08-29 至 2021-08-28 |
| 住 所: | 廣州市海珠區東曉路56—58號二樓 | ||
| 宗旨和業務范圍: | (一)貫徹執行土地政策,編制年度征地計劃方案和政府儲備土地規劃、計劃。(二)編制政府供應儲備土地計劃,辦理土地儲備和出讓相關手續。(三)對納入儲備的土地進行管理,定期向區政府匯報運作情況。(四)擬訂、報批、實施政府儲備土地范圍內土地及其建筑物、構筑物征收方案和征地補償安置方案,負責土地儲備、出讓實施過程中的事務性、技術性工作。(五)依法管理和使用征地費用并負責監督、檢查其落實情況。(六)協助相關部門處理征地引發的矛盾糾紛。(七)指導、協調、配合區屬各單位開展相關土地業務工作。(八)組織實施和管理土地一級開發。(九)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。 | ||
| 舉 辦 單 位: | 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海珠區分局 | ||
| 登記管理機關: | 廣州市海珠區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 | ||
| ?單位變更情況(2013年起) |
| 序號 | 變更事項 | 變更前內容 | 變更后內容 | 變更時間 |
| 1 | 名稱 | 廣州市海珠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心 | 廣州市海珠區人民政府征用土地中心 | 2021-03-26 |
| 2 | 法定代表人 | 劉彥霆 | 金曉華 | 2021-03-26 |
| 3 | 宗旨和業務范圍 | (一)貫徹執行征(借)地及其房屋征收與補償法律法規和政策;(二)組織實施重大項目以及政府認為需要統籌的國有(集體)土地及其上蓋房屋、建(構)筑物征收與補償工作;依法管理和使用房屋征收與補償費用并負責監督、檢查其落實情況;(三)委托征(借)用土地和房屋征收實施單位,承擔征(借)地及房屋征收與補償的具體工作;負責對征(借)地及房屋征收實施單位在委托范圍內實施的征(借)地及房屋征收與補償進行監督;(四)負責對征收土地和房屋補償方案的論證、聽證、征求公眾意見、社會穩定風險評估以及代擬征收決定、補償決定等具體工作;協助相關部門處理土地及其房屋征收引發的矛盾糾紛;(五)負責土地和房屋征收與補償的宣傳、指導和監督工作;指導、協調、配合區屬有關單位開展相關土地及其房屋征收工作;(六)負責原已核發房屋拆遷許可證項目的各項拆遷管理工作;(七)根據城市設計和控制性詳細規劃,對區內新建、擴建、改建的軌道交通、道路、橋梁、河涌、治水及水利等市政重點項目的征拆進行摸查、制定具體拆遷計劃,并組織協調實施;(八)協助開展土地權屬、地類調查、用地手續等工作;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。 | (一)貫徹執行土地政策,編制年度征地計劃方案和政府儲備土地規劃、計劃。(二)編制政府供應儲備土地計劃,辦理土地儲備和出讓相關手續。(三)對納入儲備的土地進行管理,定期向區政府匯報運作情況。(四)擬訂、報批、實施政府儲備土地范圍內土地及其建筑物、構筑物征收方案和征地補償安置方案,負責土地儲備、出讓實施過程中的事務性、技術性工作。(五)依法管理和使用征地費用并負責監督、檢查其落實情況。(六)協助相關部門處理征地引發的矛盾糾紛。(七)指導、協調、配合區屬各單位開展相關土地業務工作。(八)組織實施和管理土地一級開發。(九)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。 | 2021-03-26 |
| 4 | 舉辦單位 | 廣州市海珠區國土資源和規劃局 | 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海珠區分局 | 2020-07-27 |
| 5 | 名稱 | 廣州市海珠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辦公室 (廣州市海珠區土地儲備整理中心) | 廣州市海珠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心 | 2020-07-01 |
| 6 | 宗旨和業務范圍 | 負責征用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和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政策研究、執行工作,編制年度征地、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計劃方案;擬定、報批、實施征用農民集體所有土地方案和征地補償安置方案;按市、區政府批準的年度用資計劃,依法管理和使用征地費用,監督、檢查征地補償費用的落實;協助相關部門妥善處理征地引發的矛盾糾紛等問題;負責征用農民集體所有土地、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的事務性、技術性工作;指導、協調、配合區屬各單位征用農民集體所有土地、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業務工作;根據城市總體規劃、城市社會經濟發展計劃及土地利用總體規劃,編制行政區劃范圍內的政府儲備土地規劃和計劃;編制政府供應儲備土地計劃,辦理土地儲備和出讓的相關手續;根據城市道路建設發展規劃和計劃,對區內新、擴建、改建的道路和橋梁等市政項目進行拆遷摸查、制定具體拆遷計劃,并組織協調實施;負責納入政府儲備土地的建筑物、構筑物的拆遷補償安置方案的擬定、報批和實施;負責組織實施政府儲備土地的整理工作,并對納入儲備的土地進行管理;做好相關土地儲備和出讓的綜合統計和分析工作,定期向區政府匯報運作情況;組織實施和管理土地一級開發;承辦上級交辦的其它任務。 | (一)貫徹執行征(借)地及其房屋征收與補償法律法規和政策;(二)組織實施重大項目以及政府認為需要統籌的國有(集體)土地及其上蓋房屋、建(構)筑物征收與補償工作;依法管理和使用房屋征收與補償費用并負責監督、檢查其落實情況;(三)委托征(借)用土地和房屋征收實施單位,承擔征(借)地及房屋征收與補償的具體工作;負責對征(借)地及房屋征收實施單位在委托范圍內實施的征(借)地及房屋征收與補償進行監督;(四)負責對征收土地和房屋補償方案的論證、聽證、征求公眾意見、社會穩定風險評估以及代擬征收決定、補償決定等具體工作;協助相關部門處理土地及其房屋征收引發的矛盾糾紛;(五)負責土地和房屋征收與補償的宣傳、指導和監督工作;指導、協調、配合區屬有關單位開展相關土地及其房屋征收工作;(六)負責原已核發房屋拆遷許可證項目的各項拆遷管理工作;(七)根據城市設計和控制性詳細規劃,對區內新建、擴建、改建的軌道交通、道路、橋梁、河涌、治水及水利等市政重點項目的征拆進行摸查、制定具體拆遷計劃,并組織協調實施;(八)協助開展土地權屬、地類調查、用地手續等工作;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。 | 2020-07-01 |
| 7 | 名稱 | 廣州市海珠區土地開發中心 | 廣州市海珠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辦公室 (廣州市海珠區土地儲備整理中心) | 2018-04-23 |
| 8 | 開辦資金 | 103.0 | 176.00 | 2018-04-23 |
| 9 | 法定代表人 | 范欣 | 劉彥霆 | 2017-07-28 |
| 10 | 名稱 | 廣州市海珠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辦公室(廣州市海珠區土地儲備整理中心) | 廣州市海珠區土地開發中心 | 2016-08-29 |
| 11 | 舉辦單位 | 廣州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海珠區分局 | 廣州市海珠區國土資源和規劃局 | 2016-08-29 |
| 12 | 宗旨和業務范圍 | 代表區政府統一征用土地,統籌管理和實施區內城建重點建設項目的征地拆遷工作;協助區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征地補償安置方案,發現問題及時提出解決辦法和建議,以及為城市建設提供管理服務;完成區政府和上級行政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。 | 負責征用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和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政策研究、執行工作,編制年度征地、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計劃方案;擬定、報批、實施征用農民集體所有土地方案和征地補償安置方案;按市、區政府批準的年度用資計劃,依法管理和使用征地費用,監督、檢查征地補償費用的落實;協助相關部門妥善處理征地引發的矛盾糾紛等問題;負責征用農民集體所有土地、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的事務性、技術性工作;指導、協調、配合區屬各單位征用農民集體所有土地、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業務工作;根據城市總體規劃、城市社會經濟發展計劃及土地利用總體規劃,編制行政區劃范圍內的政府儲備土地規劃和計劃;編制政府供應儲備土地計劃,辦理土地儲備和出讓的相關手續;根據城市道路建設發展規劃和計劃,對區內新、擴建、改建的道路和橋梁等市政項目進行拆遷摸查、制定具體拆遷計劃,并組織協調實施;負責納入政府儲備土地的建筑物、構筑物的拆遷補償安置方案的擬定、報批和實施;負責組織實施政府儲備土地的整理工作,并對納入儲備的土地進行管理;做好相關土地儲備和出讓的綜合統計和分析工作,定期向區政府匯報運作情況;組織實施和管理土地一級開發;承辦上級交辦的其它任務。 | 2014-04-04 |
| 13 | 經費來源 | 經費自籌 | 財政補助一類 | 2014-04-04 |
| ?信用信息 |
| 序號 | 披露內容 | 披露機構 | 披露時間 | 備注 |
| 暫無信用記錄 | 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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